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何办理相关业务?

2025-03-08 法律法规 19 大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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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办理指南

一、就业创业相关业务

(一)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申领

1、失业登记

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规,劳动者失业后可进行失业登记,以享受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办理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本市户籍或常住人员,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均可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失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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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录入失业登记信息系统,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失业登记”专用章;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应补充的材料,办理时限一般为即时办理,特殊情况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牡丹江市各区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

2、失业保险金申领

办理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条件: 除上述失业保险金申领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处于失业状态;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

所需材料: 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失业登记”);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指定银行的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准备好材料后,提交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和期限,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自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办理地点: 牡丹江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大厅。

(二)就业援助政策申请(如公益性岗位安置)

1、办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旨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2、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如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 40 周岁以上、男性年满 50 周岁以上)、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失地农民等;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

3、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标注为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如低保证明、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等,根据不同就业困难类型提供相应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4、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其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至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由其进一步审核并报至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根据岗位需求和申请人情况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并签订劳动合同。

5、办理地点: 牡丹江市各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

(三)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1、办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2、办理条件: 属于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的各类人员,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可行性;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金。

3、所需材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创业项目计划书;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经营许可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反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要求)、工资收入证明材料等;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4、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经办银行提出申请,提交材料,运营机构或银行对申请人资格和创业项目进行审核,包括实地调查核实经营场所等情况,审核通过后,由担保机构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银行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相关部门会定期对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跟踪检查。

5、办理地点: 牡丹江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通常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或指定办公地点)以及合作经办银行各营业网点。

二、社会保险相关业务

(一)养老保险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条件: 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所需材料: 用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可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包括职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资等信息);《社会保险登记表》。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持上述材料到牡丹江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为用人单位建立社会保险登记档案,并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根据职工花名册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确定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

办理地点: 牡丹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具体地址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查询)。

2、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入)

办理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 号)等文件规定,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

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可申请将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

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新参保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录用通知书(如有)等能证明在新参保地就业的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提交材料,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受理后,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实相关信息并办理转移手续,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等转至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转移手续后,核对信息并完成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

办理地点: 牡丹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二)医疗保险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办理依据: 《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整合了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办理条件: 牡丹江市户籍的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

所需材料: 一般居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随父母参保);特殊人群(如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还需提供相应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在每年规定的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或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收取参保费用(部分地区可通过银行代扣等方式缴费),并在系统中录入参保信息,参保成功后,居民可在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办理地点: 牡丹江市各区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或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

2、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依据: 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异地就医结算的政策文件,方便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能够及时报销医疗费用。

办理条件: 参加了牡丹江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长期异地居住、工作或转诊等原因需要到异地就医的。

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异地就医备案表》(可在医保经办机构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填写);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如居住证、房产证等;转诊人员需提供转诊证明(由转出医院开具)。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或其代理人持上述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进行备案登记,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应选择已纳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出院时可直接在医院结算窗口办理医疗费用报销结算手续,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办理地点: 牡丹江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

三、人事考试相关业务

(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

1、办理依据: 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由国家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制定考试政策和规定,明确考试报名条件、程序等事项。

2、办理条件: 不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不同的报名条件,一般包括学历要求(如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等不同层次学历)、专业要求(相关专业背景)、工作年限要求(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一定年限)等,报考一级建造师考试,通常要求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等条件。

3、所需材料: 一般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如有要求);网上报名的考生还需打印报名表并签字确认;根据考试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针对部分增项考试等情况)。

4、办理流程: 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相应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信息等内容,并上传所需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网上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部分地区还设有现场资格审核环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确认。

5、办理地点: 主要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报名操作,资格审核地点一般为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通知)。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

1、办理依据: 牡丹江市各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人才需求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招聘计划和考试方案,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2、办理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技能等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如年龄限制、工作经历要求等,不同岗位差异较大)。

3、所需材料: 一般在网上报名阶段需注册个人账号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部分岗位可能要求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鉴定等)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

4、办理流程: 考生关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相关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招聘公告,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交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要求缴纳报考费用(如有),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通过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有),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最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5、办理地点: 网上报名平台为指定网站(根据招聘公告确定);资格复审地点和面试地点等信息会在招聘公告中详细公布。

四、劳动保障监察相关业务

(一)投诉举报受理

1、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力,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2、办理条件: 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拖欠工资、超时加班、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均可进行投诉举报。

3、所需材料: 投诉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写投诉举报材料,详细说明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违法事实、时间等信息;如有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加班证据等,可一并提供(证据材料非必须,但有助于案件调查处理)。

4、办理流程: 投诉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出投诉举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可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具体号码);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地点进行当面投诉举报;通过信函方式将投诉举报材料邮寄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立案调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投诉举报人不予受理的原因,在调查过程中,监察人员会收集证据、询问相关人员等,调查结束后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如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支付工资报酬等,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5、办理地点: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具体地址可在当地人社局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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