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地点:
- 宣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位于南新华街58号厂甸市场3层。
2、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正常办公,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3、所需证件及证明材料

身份证件:双方需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重要证件,确保双方身份信息准确无误。
户口簿: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双方的户籍信息以及婚姻状况,户口簿上的信息应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如婚姻状况、出生日期等。
照片:准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照片背景一般为红色,尺寸应符合婚姻登记要求,照片用于结婚证上张贴,体现双方的婚姻形象。
声明书: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声明双方均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内容,并签字确认,此声明书是对双方婚姻状况的真实性承诺。
4、注意事项
提前预约:虽然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未明确强制要求必须预约,但为了避免排队等待,建议当事人提前通过电话或相关渠道进行预约。
材料审核: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有不符合要求或缺失的情况,需及时补充或更正,以免影响办理进度。
费用缴纳:结婚登记需要缴纳一定的工本费,一般为9元,当事人需准备好相应的现金或可通过移动支付方式缴纳。
档案管理: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结婚登记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当事人如需查阅或复印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可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
在宣武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齐全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办理,要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以保障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