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方法
1、明确职责:
-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按其管理职责分别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2、规范标准:
- 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负责人年金、住房补助等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企业要依据规定制定和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并在办法印发后3个月之内将实施办法上报同级监察部门和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3、监督检查:

- 各级监察部门会同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定期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组织考察评议的重要内容和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4、内部监督:
-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审计等内部监督机构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对负责人职务消费实施监督,在企业内部建立负责人个人诚信档案。
5、信息公开:
- 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制度应以适当方式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6、违规处理:
-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严肃追究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直至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暂行办法亮点
1、明确界定:
- 该办法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列出了十二条禁止性项目,包括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豪华装饰办公场所、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违规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这些规定为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划定了红线。
2、强化约束:
- 办法通过严格的规定和明确的处罚措施,强化了对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约束力度,这有助于减少不合理的职务消费行为,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内外结合:
- 建立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管共同发挥作用的分层次、内外结合的监管体系,这种监管模式可以更全面地覆盖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行为,确保监管的有效性。
4、促进透明:
- 要求国有企业将负责人职务消费制度以适当方式向职工公开,这有助于增加职务消费的透明度,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监管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需多方面协同努力,明确职责、规范标准、加强监督检查与内部监督等措施并举。《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亮点显著,通过明确界定、强化约束、构建内外结合监管体系及促进透明化等举措,有效遏制不合理职务消费,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