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健委)近期发布的通知中,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药品,这一规定旨在确保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要求用人单位采取更为直接且有效的防暑措施,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以下合理方式发放福利:
1、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药品:
- 购买并分发防暑降温饮料,如矿泉水、运动饮料等,以满足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水分补充需求。
- 提供必要的防暑药品,如藿香正气水、风油精、清凉油等,用于缓解高温带来的不适症状。
2、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 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通风或降温设备,如风扇、空调等,以降低工作场所的温度。
-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在高温时段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或采取换班轮休的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
3、支付高温津贴:
- 根据北京市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支付相应的高温津贴,这是对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额外经济补偿。
4、加强劳动保护和健康检查:
- 对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特别是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等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调整其作业岗位。
- 制定防暑降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高温天气的能力。
5、其他福利措施:
- 除了上述直接的防暑降温措施外,用人单位还可以考虑提供其他形式的福利,如提供清凉的工作服、增加休息室等。
- 开展员工关怀活动,如举办健康讲座、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等,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
北京禁止单位发钱物替代防暑品的规定下,用人单位应通过多种合理方式发放福利,以确保劳动者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的健康与安全,这些措施也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整体形象。